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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绍伦同志任市委市级机关纪工委书记

朱绍伦同志

根据市委淮委[2008]129号文件,朱绍伦同志任中共淮安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于明星同志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不再担任中共淮安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88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领导班子与市级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互送两位同志履新。(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