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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春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批复

 

淮委工组〔20159

 

中共淮安市委宣传部机关委员会:

《关于沈春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淮宣干〔20151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沈春香同志任中共淮安市委宣传部机关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刘瑾同志中共淮安市委宣传部机关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特此批复。

 

 

中共淮安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5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