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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春林同志任职的批复

 

淮委工组〔20158

 

中共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委员会:

《关于石春林同志担任市发改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石春林同志任中共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委员会副书记。

特此批复。

 

 

中共淮安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5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