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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坚持和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调研与思考

(市教育局)

2004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任职浙江省委书记期间,参加浙江大学党委书记调整会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2020年中组部工作要点明确要求“研究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从“党委领导下”到“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学校党建统领的范围更广、要求更高。近日,市教育局对“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并召开专门会议推动。总体感到,推动“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对教育系统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战略意义。

一、“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发展现状和短板不足

近年来,全市教育系统扎实推进此项工作,教育局加强督导,“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稳步推进。思想认识程度有了新提高。各中小学校应势而动、积极探索、创新实践,不断建章立制、把此项工作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考核体系,确立党建引领的发展思路,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不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主观上不愿谋划项目。个别中小学校存在“重教学轻党建”的思想,认为只要把学生成绩抓上去,就可以“一俊遮百丑”,党建项目做不做不重要。有的认为党建项目是一阵风,很快就过去,只做点表面文章应付一下就可以了,不必很认真。有的认为抓党建项目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即使抓了,也很难见成效,不如得过且过。二是客观上不会谋划项目。少数中小学校对“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理解存在偏差,项目谋划质量不高。有的把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等同于常规的党建工作,有的甚至窄化为党务工作,一汇报就是“三会一课”,一布置就是“党员学习”,缺少对项目的深度思考和深入研究。调研发现,现行的校长负责制,实施30多年来,推进了中小学教育的快速健康发展,培育了一批有思想、有担当、有作为、有影响的优秀校长。但在这种党政分设模式的校长负责制下,校长的职责范围广而实,而书记的职责则窄而虚,有时会造成强校长、弱书记的领导配置。这种现状往往会影响党组织的地位,甚至降低党组织的威信,形成“行政工作重要、党的工作不重要”、“书记不如校长”的思想偏差。

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历史使命和重要任务

推进实施“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能够集“党组织集体领导”和“校长行政负责”两个优势为一体,在党组织的集体领导下充分发挥校长的积极性。

推进实施“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教育工作,加强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就是要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思想上高度认同、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紧紧跟随。推进实施“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能够不断提高党在教育事业发展进程中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

推进实施“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把握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生命线作用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思想政治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生命线,各级党委、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党组织都必须紧紧抓在手上。推进实施“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能够有效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办学方向,用马克思主义占领学校意识形态阵地,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推进实施“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全面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建水平的需要。教育系统党建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特殊而重要的地位。学校党组织要把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工作,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功。推进实施“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能够有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执行好民主集中制,解决基层党建存在的“两张皮”等突出问题,实现“提领而顿,百毛皆顺”的效果。

三、“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

推进实施“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应当遵循“市级带头、县区同步、先点后面、扩点成线”的工作思路,统筹谋划稳步推进。

要坚持系统思维,主动找准定位。推进实施“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首先要准确理解其科学内涵。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加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论断和要求,在教育战线本质上是以民主集中制强化党委领导下的班子建设,以班子建设强化党建引领教育事业发展,强化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尤其是书记、校长“一肩挑”的学校,党组织更应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是宏观性、方向性、原则性的领导,总揽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统揽不包揽,集中力量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得到贯彻落实;校长应服从党组织的统一领导,自觉维护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和权威,不能削弱更不能脱离党组织领导,在党组织集体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依靠不依赖,积极主动地做好学校管理工作。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要坚持问题导向,不断细化措施。树立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是新的时代条件下开创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的必然要求。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就目前各地各校推进落实的情况来看,重点是要解决好“抓上不抓下”“抓点不抓面” 和“简单一刀切”等问题。一要突出强化组织力,建好班子,带好队伍。围绕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健全完善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体制机制,更加有效、更加广泛地把各方面力量凝聚起来。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多为师生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不断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二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抓点促面,整体推进。当前,少数地方和学校存在认为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就是选个先进、树个典型的片面思想认识,只在抓“点”上下功夫,不在带“面”上用力气,抓点“带”面成了抓点“代”面。要坚持务实重行,全面打牢工作基础,认真扎实做好常规性工作。比如民主集中制,说起来是常规工作,但实践中是一个立意高远、内涵丰富的大课题,要坚持问题导向,使解决问题的过程成为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的过程。三要正确理解覆盖率,因校制宜,一校一策。每所学校都是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都有其独特的运行机制与内涵文化,同时还要考虑党外干部的配备和历练,因此,在鼓励校长、书记“一肩挑”的同时,不可在时段、指标上做过多苛求。此外,与公办学校的领导体制不同,民办学校的领导体制,一般是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校长依据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决定行使校长职权,在这一领域,当前主要任务是要加快推进民办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在民办学校得到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