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高质量发展新论断学习体会 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并就如何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出“四个必须”。循道而行,方能致远。作为新时代法院干警,我们必须及时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精准发力,真正做到学思悟和知信行同频共振。下面是四点学习体会。 一是在政治上要做到同心同向。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作为人民法官和法院干警,我们必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做到头脑十分清醒、立场十分坚定、行动十分坚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要多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少谈西方法学理论,旗帜鲜明地警惕和反对西方“宪政思想”和“三权分立”。要始终牢记“国之大者”,自觉把审判工作放到大局中审视、谋划和推进,主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审判工作,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要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重点做好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犯罪、大型企业债务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防范等工作,妥善处理重大敏感案件。 二是在思想上要做到同轴共转。高质量发展是主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主线。作为法院干警,我们要时时关注发展,刻刻关心大局。对于民二庭来说,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及时了解金融监管职能调整的最新变化,深入研究新形势下金融监管和金融审判相互协调、协同运转等问题,为党委政府出谋划策。要始终树牢“项目为王、环境是金”工作导向,自觉围绕“四最”营商环境,强化司法供给和司法服务设计,放大淮安“101%”亲商效应。 三是在情感上要做到同舟共济。人民幸福安康是高质量发展的最终目的。作为人民法官,我们要始终将“人民”二字顶在最前面,真心实意为群众着想,替群众分忧。一方面,要牢记“100-1=0”的深刻道理,决不能让万分之一的工作失误,对当事人造成百分之百的伤害,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另一方面,要主动投身法官进网格、党员进社区等工作,拜群众为师,向群众学习,改进群众工作方法,锻炼与群众沟通的能力,做一名“脚下沾泥土、心中装民情”的人民法官,持续擦亮“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这块“金字招牌”。 四是在行动上要做到同标共进。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于把握“质”与“量”的关系。具体到司法领域,就是要把握好公正与效率这一永恒主题。作为部门负责人,要抓好全庭案件的案件质量把关和过程管控,对全庭在手案件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特别是对本庭的长期未结案件,要逐案过堂过细,确保完成预期工作目标。作为团队负责人,要抓好合议庭的实质化运行,严格落实合议制度,坚决杜绝“合而不议”“形合实独”现象。作为案件承办人,要坚持质量第一、效率为要、均衡为上,围绕一个个指标办好每一起案件。认真做好事实查明、释法析理、案件调解等各个环节工作,努力实现事心双解,情法两尽。(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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