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安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司法厅“增强党性 严守纪律 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努力建设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及时部署开展了“增强党性 严守纪律 廉洁从政”专题教育实践活动。
专题教育活动从2014年9月份开始,2015年1月底结束。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提高认识环节(9月至10月)
1、学习内容。一是学习理论。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在同中央办公厅各单位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代表座谈会时的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以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孟建柱同志在中央政法单位干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二是学习规章制度。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和市委十二项规定。三是学习先进典型。重点学习李小敏书记会见常州监狱三十二监区、如皋市江安镇司法所长刘荣贵等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
2、学习方法。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以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研讨等为主要形式,中心组学习不少于2次,支部学习讨论每周至少一次,每次时间不少于半天。重点开展好“三个活动”:一是以学习理解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为主要内容,邀请纪检监察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或专家学者举办一次廉政专题报告会;二是以廉洁从政为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上一次专题党课;三是以政法系统和身边的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教材,采取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或参观监狱和廉政教育基地、听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方式,开展一次警示教育。认真组织好“四个专题讨论”:一是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坚定信念、对党忠诚专题讨论;二是结合学习孟建柱同志在中央政法单位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分析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腐败案件,开展廉洁自律、秉公用权专题讨论;三是结合学习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开展严守纪律、严格自律专题讨论;四是组织开展“转理念、转作风、转方式、让党委政府满意、让基层单位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全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的“三转三满意”主题大讨论。
(二)深刻剖析、对照查摆环节(11月至12月)
按照党章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认真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廉政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排查内容。组织党员干部结合剖析腐败案例,从党组织建设与党员干部两个方面排查,分别做到“三查”、“三看”,排查问题、深挖根源、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党组织方面“三查”,即:一查贯彻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是否坚决有力,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否有效落实。重点排查思想上是否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队伍管理“一岗双责”要求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二查司法行政系统“风险点”防范掌控是否重点突出、管理到位。司法行政机关重点查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环节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现象;窗口单位和法律服务部门重点查看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执业不规范等问题。三查领导班子以上率下的作用是否有效发挥。重点排查领导班子是否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领导班子联系群众、服务基层等各项制度是否有效落实;领导班子公信力凝聚国战斗力是否过硬。
党员干部方面“三看”,即:一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重点看是否在重大政治考验面前有政治定力;是否能树立牢固的宗旨意识;是否能对工作高度负责,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是否能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勇挑重担;是否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二看纪律作风是否严明。重点看有无对各项纪律执行不力或搞变通、打“擦边球”的情况; 有无对群众诉求“冷、硬、横、推”,不作为或乱作为,耍霸道、抖威风的情况。三看履行职责是否廉洁。重点看有无接受服务管理对象的钱物、吃请、娱乐、旅游等情况;有无利用职务之便,在物资采购、工程招标、行政审批、法律服务、社区矫正、人事管理等工作中谋取私利。
2、排查方式。一是自查自纠。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围绕排查内容,逐条逐项开展对照检查,认真分析反思,找出存在突出问题。二是开展交心谈心。围绕加强党性修养和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三个必谈”,即单位领导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必谈,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与本部门同志必谈,班子成员之间必谈。谈心要真挚坦诚,多做自我批评,实事求是指出问题,善意提出意见建议。三是广泛征集意见。要拓宽渠道,广泛征集意见建议,要结合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的机会,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从群众视角出发,反思作风建设存在的不足,听取群众的期盼和需求。四是召开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年底前,各级党组织要召开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发扬整风精神,围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三转三满意”主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讲真话、讲实话,以诚相见、推心置腹,点到问题实质、点到灵魂深处,确保每名党员干部有触动,有收获,有提高。
(三)整改提高,落实制度环节(2015年1月)
重点针对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注重从制度机制上解决问题、巩固成果。
1、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各县(区)局、局属各单位要针对查摆出来的在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和廉政“风险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清单、完成时限、责任主体等,按照完成认定标准、销号管理等办法,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务求实效地落实整改。
2、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承诺书。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与本部门其他同志,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党员干部及职工签订廉政承诺书,就严格自律、廉洁从政向组织作出承诺。
3、完善和落实管理制度。坚持把集中整改与建立健全有效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廉政谈话、内部执法监督制约等制度,坚持用好的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从源头上防止不廉行为,杜绝不正之风。
4、专项教育活动检查总结。各单位要对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总结。主要看:专题教育活动各环节部署的工作任务是否完成;党员队伍的党性是否得到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是否得到提高、廉洁从政的意识是否得到强化,是否有效推动了司法行政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查摆出的问题是否已制定了整改方案,或整改到位;廉洁从政风气是否改进,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是否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