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委工〔2016〕13号
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机关党委(总支),各市市级机关工委:
为切实加强对机关党建实践成果的总结推广,充分发挥党建品牌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发展,根据省级机关第二十次党的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现就征集机关党建创新创优项目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机关党委(总支),各市市级机关工委。各县(市、区)机关党建创新创优项目由各市市级机关工委统一扎口报送。
二、征集内容、标准
自2013年以来,省、市机关党组织在思想政治建设、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机关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完善机关党建制度机制以及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创新创优成果。申报项目要经过实践检验,体现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时代特点鲜明,具有开拓性、创新性、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对机关党建工作具有借鉴作用和推广价值,且有一定影响力。
三、工作程序
机关党建创新创优项目由省级机关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总支)和各市市级机关工委申报,省委省级机关工委组织评审并对优秀项目通报表扬。
1. 项目申报。9月15日前,省级机关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总支)将创新创优项目报送省级机关党组织工作片,各片进行初选推荐后于9月30日前集中报送省级机关工委,每片限报5项。各市市级机关工委于9月30日前将创新创优项目报送省级机关工委,每市限报3项。报送项目需填写《机关党建创新创优项目申报表》,并另附文字介绍材料,每项不超过2000字,主要包括创新的背景起因、推进措施、主要成效等,有条件的可附以视频、照片等报送。具体报送格式及体例另行通知。
2. 展示交流。省级机关工委在江苏机关党建网开设“机关党建创新创优”专题栏目,将申报项目的概况、背景、措施和成效等相关内容,集中进行展示交流。
3. 评审表扬。11月底前,省级机关工委组织对项目进行评审,对入选的优秀项目通报表扬,给予适当奖励。
4. 宣传推广。将优秀项目汇编成册,并通过江苏机关党建网、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平台、《工作与学习》杂志、《江苏机关党建工作简报》等多种形式对优秀项目进行宣传,扩大创新创优项目的影响力和示范效应。
省、市机关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组织开展好机关党建创新创优成果总结及项目申报,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创新创优项目征集相关事宜由省级机关工委办公室具体负责。联系电话:025-83391330、83392752。
附件: 机关党建创新创优项目申报表
中共江苏省委省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6年4月12日
P020160812631604876103.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