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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7年度全市创新创优立项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部省属驻淮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市党代会精神,落实“两聚一高”,推进“两大目标”,激励全市上下奋勇争先,跨越赶超,今年以“喜迎十九大、争创新业绩”为主题,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新创优项目评选工作,现就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主体

市级机关、园区申报立项主体为市服务科学跨越发展目标考核单位(具体口径依据淮办发〔201719号文件附表1);县(区)申报主体为县(区)委、人民政府。联合申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自行协商确定主报、协报单位。

二、项目类别

围绕经济建设、公共管理、党建和精神文明三个类别进行立项。

1.经济建设类。指在打造“4+2工业优势特色产业、大力发展“4+3特色服务业、“4+1现代农业、增强转型功能、激发市场活力、优化改革开放格局和城市格局方面取得的突破性成果。

2.公共管理类。指在推进依法治市、社会治理模式多元化、完善社会保障、推动“三进三帮”、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及在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取得的创新创优成果。

3.党建和精神文明类。指在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夯实基层组织基础、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以及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新时期淮安精神、繁荣大文化、增强淮安文化软实力、激发机关活力等方面的创新创优成果。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全国有影响、全省争进位、全市争先进”的总体工作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确定年度创新创优立项项目;同时,把握项目建设的周期性、规律性,注重项目的培育、培养和成长,确保项目取得预期效果。

2.市直单位、园区立项项目不超过3个,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县(区)立项项目不超过5个。

3.请于415前将本地本单位《2017年度创新创优项目立项申报表》电子文档报送至市创新创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cxcy206@126.com),联系人:王众,电话:83605415

4.市创新创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各单位报送项目进行立项管理,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立项和项目实施情况将纳入年度项目评比得分管理。

 

附件:2017年度创新创优项目立项申报表

 

 

淮安市创新创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328

 

电子版:关于报送2017年度全市创新创优立项项目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