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淮阴区机关工委结合实际,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出台了以“十规十严禁”为主要内容的《淮阴区机关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建设方案》,为提升新发展党员质量,以过硬的成绩喜迎建党100周年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明确“十规定”再严“程序”。“十规定”主要规定了入党积极分子到吸收为预备党员阶段身份确定、教育培养、管理考核、政治审查等方面的具体流程和工作要求,重点是提升落实的可操作性。比如,进一步强化了支部党员及周边群众在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中的主体作用,改变了过去少部分党组织推荐就是少数人推荐的不正常现象;进一步明确了入党积极分子关系接转,审查认定,日常考核,结果报备及政治审查的规定与标准,保证了教育培养的连贯性,着力让一贯优秀的同志优先入党,最大限度地消除人情党员、关系党员。今年以来,已有3名入党积极分子因为党群推荐率低于80%被取消本期党员发展资格。上报区机关工委预审考察80名发展对象中,最终通过新规审核的只有62名,淘汰率达22.5%。
明确“十严禁”再亮“红线”。“十严禁”深入分析总结了发展党员工作中多发高发的违规违纪现象,从堵漏洞、强对策的角度,进一步重申与细化了有关规定和纪律。比如:严禁将未经党总支审议、单位党组(党委)讨论决定的党员发展对象报上级党委审批,进一步强化了总支和党组(党委)的审核和把关功能;严禁为即将离开本单位的发展对象突击办理预备党员接收材料,进一步遏制了突击发展党员以及发展党员中做好人、送人情的现象;严禁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本人参与或办理工作联络、材料申报、会议记录、政治审查等发展党员的业务工作,进一步杜绝了发展党员中的徇私舞弊现象。目前,有2个党组织因发展对象参与支部会议记录,被责令重新召开支部大会。
明确“两责任”再压“担子”。“两责任”主要是明确了党员发展工作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为了帮助党组(党委)书记、党务工作者划清底线,今年3月,淮阴区机关工委专门组织了发展党员工作专题培训班,并组织由机关工委5名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的工作小组深入各单位监督指导,推动《淮阴区机关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建设方案》落细落实。同时,进一步畅通发展党员举报渠道,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坚决按照《淮阴区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今年以来,已先后有3名党务干部被诫勉谈话。(淮阴区机关工委 张英 郑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