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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中院组织全市法院政府采购业务培训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11月20日举办全市法院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证政府采购质量,促进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廉洁、高效发展。

淮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处长宋红军围绕政府采购工作实践及相关问题,分十个章节详细讲解了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管理体制、交易方式、内部控制等在人民法院政府采购工作中的实际应用,使参训学员加深了对政府采购法律政策的理解,撑握了对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的应用。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装处处长王文香对全市法院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法院要成立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对重大政府采购事项进行决策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府采购工作。增设政府采购专管员,专门负责工作联系和业务协调。二是完善采购制度。各法院把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纳入法院内控制度建设抓细抓实,确保各项制度能够有效执行,实行长效管理。三是增强管理能力。各法院要高度重视采购预算管理,在做好存量评估、需求预测的基础上,合理、精细、科学编制采购预算,并予严格执行。采购人员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升履职能力。(行装处 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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